今年以来,云南省牢牢把握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治理效能,坚持稳中求进,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3030件,其中,厅级干部23人,县处级干部177人,乡科级干部675人,其他2155人。共办结25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40人。追回外逃人员3名,追赃41万元。
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形成反腐合力。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全省监督对象由35万增加到157万,是原来的4.5倍。各级纪委监委攥紧反腐败工作拳头,通过机构重组、职能重塑、流程重建以及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把“纪”和“法”衔接贯通起来,大大提高了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能力。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结合实际赋予乡镇(街道)纪检机构监察职责,对乡镇(街道)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履职用权、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及时向县(市)纪委监委报告,提出政务处分建议、问责建议、监察建议等,推动监察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监督。
牢牢把握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首要职责这一定位,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管。将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体现在监督执纪的各个环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同时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执纪审查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和法律为尺子,对“三类重点人”严肃查处,持续释放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深化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凸显。突出巡视监督重点、完善巡视监督体系、提高巡视工作质量、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增强巡视监督合力,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实现全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一盘棋”,不断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十届省委已完成三轮巡视,正在进行第四轮巡视。74家被巡视单位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上报了巡视整改报告,省委巡视机构对被巡视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实地抽查检查,督促巡视整改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4名省管干部受到查处,2名省管干部受到组织调整。
将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胆敢向扶贫民生救灾救济款物伸手的绝不手软。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严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既抓黑恶势力,也抓后面的“保护伞”。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的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督促职能部门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和责任人,严肃查处、依法打击,截至7月21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结交办转办问题1964件,问责单位66个,问责965人次;给予党纪处分136人,政务处分122人次。(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