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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出国游 就算自费也违纪——德宏州文化馆6名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
发布日期:2018-02-22 15:20:02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德宏州纪委?  打印正文

违纪问题通报

2018年2月9日,德宏州纪委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2017年4月14日至21日,德宏州文化馆借参加省内文化馆学习交流之机,未经组织批准,擅自组织干部职工(15名干部职工和1名退休职工家属)提前出行并变更路线出境,集体前往印度尼西亚巴厘岛旅游。经州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州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穆贝玛途和州文化馆副馆长赵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州文化馆馆员来蓉、龚自麟、韦杰、陈智燕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令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对刘莉等9名非中共党员进行处理。

●事件回顾

2017年3月28日,德宏州文化馆接到云南省红河州、文山州文化馆邀请开展馆际交流学习。州文化馆书面报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批,经州文化广电旅游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同意该馆4月12日泼水节过后前往红河、文山等地开展馆际交流学习。

“而恰逢此时,州文化馆退休职工(兼财务)刘莉来单位请假要去巴厘岛旅游,听到有直飞巴厘岛的航班,团费也很便宜后,大家便临时决定利用平时加班的假及泼水节加班假相互邀约一起去。”州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穆贝玛途对调查组说。

随后,州文化馆15名干部职工和刘莉家属分别向旅行社交纳了4580元/人的团费。

“4月14日,我们提前从芒市出发经昆明前往印度尼西亚巴厘岛,21日结束回国。4月22日至24日,由我带队先后到红河州文化馆、红河州建水县文化馆、昆明市官渡区文化馆进行了馆际交流。馆长和2名馆员因单位有事,旅游回国后没有参加学习考察活动。”州文化馆副馆长赵静对调查组说。

“因自己有假,又是自己承担出国费用,所以就没有向上级领导请示。”穆贝玛途说。

“回来了以后才发现此次的出行给上级领导和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赵静说。

“回来后才知道自己触犯了纪律。”州文化馆馆员来蓉说。

●查处经过

2017年6月23月,德宏州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州文化馆打着去红河学习考察的幌子,馆长带领干部职工去印度尼西亚巴厘岛旅游”。经初核后,州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

调查组首先找到旅行社了解了情况,州文化馆确实于4月14日—21日组织16人从芒市出发经昆明到印度尼西亚巴厘岛7日游。

调查组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分别对州文化馆6名党员干部进行审查谈话,6人都如实交待:4月14日—21日到印度尼西亚巴厘岛旅游过,还都说自己是补休去的、是自费的,应该不违纪。

“你们出境报批过吗?”

“报批怕不批准,而且换个时间就没有这样的优惠价了。”穆贝玛途对审查组说。

“你们事前有休假申请吗?批准了吗?”

6人均拿不出休假申请。

“州文化馆在2017年泼水节筹备和活动期间因承担多项工作任务,多个周末和节日期间加班,按规定是可以补休的。但是,除4月16日为周末外,出游巴厘岛的其余时间均为上班时间,该馆人员以补休为由,事前未写出休假申请、出国旅游前未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实属擅自出国(境)旅游行为。”调查组的同志介绍。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是典型的侥幸心理作祟,还沾沾自喜地觉得规定离自己很遥远,6名党员干部、9名职工无1人对擅自出国(境)旅游提出过异议。”调查组的同志对州文化馆干部职工在高压反腐新常态下还如此淡薄的法纪意识感到震惊。

●忏悔

“对这次擅自出国(境)旅游行为,我深感歉意和愧疚。我还有2年就可以退休了,思想放松、纪律放松了,直到被审查谈话时,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愧对领导、愧对同事,我要以此为戒,时刻敲响警钟。”穆贝玛途在忏悔中写道。

“我没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放在心里,做事前没有考虑自己的行为是不是与制度相违背,还沾沾自喜地觉得规定离自己很遥远,才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赵静在忏悔中写道。

“我的行为不是对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糊涂,希望组织相信我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我向组织保证今后不再犯这样的错误,请组织给我改正的机会......”受到审查的文化馆员来蓉、龚自麟、韦杰、陈智燕都在忏悔中写道,请组织给自己改正的机会!

●点评

中央三令五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国(境),但德宏州文化馆仍然顶风违纪,无视组织无视纪律,对这起案件的严肃处理,不仅是严明党政纪的需要,更是严明党员干部出国(境)纪律,规范党员干部出国(境)活动的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和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制度,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国(境)。(德宏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