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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微腐败” 让好政策落到实处
发布日期:2017-03-17 11:33:52  浏览:  字体:   作者:李志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打印正文

代表委员关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今年两会,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  

3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湖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群众身边的腐败损害百姓切身利益,透支党的信用,严重侵蚀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起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以心系人民的情怀弯下腰去联系群众,把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增强人民群众对党中央的信任和信赖。  

中国青年报社近日对107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67.3%的受访代表委员期待未来继续加强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惩治“微腐败”,一直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重点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可谓‘吸血’不多、其害如‘虎’。”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敏也表示,要从小事抓起,老百姓最介意的就是他们身边的腐败,一定不能放松。  

事实上,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定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一直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重点。  

2014年1月,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严厉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并在工作任务中明确要求“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2015年1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强调,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2016年1月,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专门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强调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1月,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再次对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出部署。  

数据显示,去年,中央纪委对问题反映集中的21个县市旗、164个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重点督办,对40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9.4万人,增长24%,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4万人,增长12%,形成强大震慑。  

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是75%,这一数据在2013年是81%,2014年是88.4%,2015年是91.5%,2016年是92.9%,逐年走高。  

分析中央纪委这几年工作部署,可以清晰看到,中央纪委惩治“微腐败”的决心是一以贯之的,力度不断加大,在推进这项工作中,重点突出,讲究方法。  

比如,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今年,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再次强调,要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对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坚决查处,工作不断深化,效果越来越明显。  

再比如,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市县巡察是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把“尖刀”。很多群众身边的“蝇贪”都是通过巡察“揪”出来的。今年,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肯定了巡察的作用,明确提出“扩大巡察覆盖面,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县乡的督查”。  

一级抓一级,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  

“‘打老虎’和‘拍苍蝇’,这两件事我们是放在同等地位上看待的。”3月5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杨晓渡在“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对于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不仅中央纪委要努力,各级纪委要努力,各级党委也要努力,把主体责任担起来。  

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需要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上强下弱”、“上重下轻”、力度递减的问题,不能上面“九级风浪”,下面还总有“苍蝇”嗡嗡乱飞。  

“县及以下基层党组织责任虚抓空转问题比较突出,这也是导致一些地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重要原因。”专家分析说,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让县乡党委真正承担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基层腐败治理是反腐败征程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决定反腐败能否赢得民心的‘一公里’。因此,惩治‘微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放松。”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东望山乡常峪口联合党总支书记郭建仁说。  

中央纪委对责任落实工作高度重视。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强调省市两级党委、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再次明确要求,省级党委和纪委督促市县乡党委、纪委及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  

为避免责任空转,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坚决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去年,全国共有990个单位党组织和1.7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中央纪委分两批通报14起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  

心系人民,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江苏省启东市纪委曾经查处过这么一封“令人哭笑不得”的信访举报件——  

2015年3月,一封署名顾某某、陆某某、王某某的联名举报信,反映启东市海复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卫某骗取动物疾病预防经费的问题。随后,市纪委工作人员下村找举报人谈话。到了村组一问才发现:顾某某、陆某某、王某某3人早已去世!  

工作人员没有就此罢休,他们认真分析:“不愿意实名举报,说明真正的举报人怕打击报复。”“被冒用的‘举报人’都在这个村,真正的举报人也叫得上这些逝者的名字,举报内容是否与这个村有关呢?”深挖细查之后,果然发现了两名干部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之后,群众拍手称快。  

由一封“令人哭笑不得”的信访举报件,“顺藤摸瓜”查处两名违纪干部,没有心系群众的热忱,是做不到这一点的。这样的例子,在各地查处的案件中,不胜枚举。  

河南省濮阳县曾经有这么一个案件。该县第一巡察组在胡状镇巡察时,一位群众在聊天中评价某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是个“大孝子”。工作人员隐隐感觉到这话味道不对,进一步了解情况发现,陈某的母亲刚刚六十出头,却把村里另一个80多岁老人领的补贴给顶了,群众意见很大。后来,陈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令其返还了冒领的补贴,群众才竖起了大拇指。  

这些事,看起来事小,但直接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更直接折射干部的作风。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到深处,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否担起沉甸甸的政治责任,以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标准,真正把工作落细落实,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尽管基层干部掌握的看似都是‘微权力’,但这些却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全国人大代表、献县淮镇中街村党支部书记哈明江说,群众喜欢办实事的干部,党员干部只有保持良好作风、真心实意为群众谋福利,才能获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