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关于印发〈隆阳区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隆发〔2016〕36号)要求,经区委研究,决定派出5个巡察组,从2017年9月12日开始对九隆街道、青华街道、丙麻乡、区委政研室(含新农办)、区委老干局、区旅游发展局、区红十字会7个单位开展巡察,巡察进驻时间为20日。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区委各巡察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九隆街道
举报电话:18308753101,电子邮箱:lyqd1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21号邮政信箱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青华街道
举报电话:18308753102,电子邮箱:lyqd2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22号邮政信箱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丙麻乡
举报电话:18308753103,电子邮箱:lyqd3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23号邮政信箱
四、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委政研室(含新农办)、区委老干局
举报电话:18308753104,电子邮箱:lyqd4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24号邮政信箱
五、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区旅游发展局、区红十字会
举报电话:18308753105,电子邮箱:lyqd5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25号邮政信箱
特此公告
中共隆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