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隆阳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处理,严格问责,并注重教育回访,防微杜渐。今年以来,共处理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线索15件。
提前介入,全程监督。隆阳区对2017年集中填报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按科级干部总量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将当年退休人员列入随机抽查对象范围。由电脑现场随机抽取,共抽查实职科级领导干部85人,非领导职务干部68人(含退休2人),共计153人。区纪委提前介入,对抽查核实情况进行指导,派出纪工委和党风政风监督室派人进行了全程监督。
严格履职,严肃问责。通过核实,在被抽取的153名领导干部中,发现38人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区委组织部给予批评教育2人,书面诫勉21人,其余15人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区纪委监委经过认真研究,集体排查后交由各承办部门核实办理。依据相关法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3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处理7人;不予追究责任1人的处理。
加强回访,注重教育。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认识不到位,对填报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纪律性未引起高度重视,对填报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性和完整性未认真进行核实的情况,区纪委监委对受到问责处理的领导干部加强回访,及时掌握思想动态,进行教育引导,消除负面情绪,重整旗鼓,以积极向上的心态继续开展工作。同时通过通报曝光教育广大领导干部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敲响警钟,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严治成 高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