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关于印发〈隆阳区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隆发〔2016〕36号)要求,经区委研究,决定派出6个巡察组,从2017年4月25日开始对永昌街道、瓦窑镇、瓦马乡、区商务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水务局6个单位开展巡察,巡察进驻时间为乡镇(街道)30日,区直部门20日。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区委各巡察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永昌街道
组 长:王 彬
副组长:周海波
举报电话:18308753101,电子邮箱:lyqd1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21号邮政信箱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瓦窑镇
组 长:段玉刚
副组长:杨景波
举报电话:18308753102,电子邮箱:lyqd2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25号邮政信箱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瓦马乡
组 长:段发疆
副组长:王加龙
举报电话:18308753103,电子邮箱:lyqd3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26号邮政信箱
四、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区商务局
组 长:宋如科
副组长:容 波
举报电话:18308753106,电子邮箱:lyqd4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24号邮政信箱
五、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单位: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组 长:徐荣华
副组长:王晓梅
举报电话:18308753105,电子邮箱:lyqd5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23号邮政信箱
六、区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单位:区水务局
组 长:杨阔伟
副组长:徐维才
举报电话:18308753104,电子邮箱:lyqd6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22号邮政信箱
特此公告
中共隆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