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7-09-18 16:12:51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隆阳区纪委  打印正文

 

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bet365亚洲官网网址的主要工作是:一是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及行政监察工作;二是负责检查处理区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三是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正副职领导干部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的申诉及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四是督促检查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隆阳区纪委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纪检工作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履行纪律检查职能,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支持、保护、促进隆阳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隆阳区纪律监察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

3.……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85人(行政编制62人,暂定编制23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宣传部、案审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共10个室及七个派出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2016年12月财政全供养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2人,其中:工期人员6人,退休人员19人,共计实有人数81人,与去年同期在职人员70人相比减少8人,原因为同期人员调入数小于调出数;退休人员19人,同期相比增加3人,增加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在编实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同比无增减。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合计97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8.55%,主要原因工资调增,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支出合计94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中:基本支出707.9万元,占总支出的74.6%;项目支出241.5万元,占总支出的2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5%,主要原因2016年度工资调整后增资导致支出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61%,主要原因分析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对各乡镇及各基层纪检部门的工作经费补贴占基本支出的27%。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22%,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列支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保障隆阳区纪检监察机关的的各项专项督查工作在区委、政府的指导下正常开展和和进行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0%,主要原因2016年度工资调整后增资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7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购房补贴9.4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1万元。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0万元,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的7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令行节约,压缩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8.5万元,下降2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7.7万元,增下降2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万元,下降14.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令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万元,占81%;公务接待费支出4.7万元,占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领导。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车辆运行燃油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与运行。(相关使用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①我单位属于参加车改单位,参改前车辆10辆,价值238.94万元,同比无增减;根据隆办发〔2016〕76号文,车改后留车5辆,需移交至机关事务局“综合性用车服务平台”车辆5辆,待处置车辆5辆。由于参改车辆相关移交、处置手续未办理,车辆数量及价值仍在我单位本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

②2016年度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2.9万元 实际采购32.9万元,其中货物类17.9万元,工程类6.7万元,服务类8.3万元。(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度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