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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1 15:12:56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隆阳区纪委  打印正文

各乡镇纪委,区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区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委局机关各部门:  

为持续巩固深化全区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市纪委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隆阳区实际,现就加强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保持狠抓作风建设的强劲势头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强化“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紧盯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的倾向性问题,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相关规定,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工作韧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着力从全面统筹、健全制度、加强教育、从严管理、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入手,认真履行刹风整纪工作责任,不挂空挡、不晃虚招,持续保持从严狠抓作风建设的强劲势头。  

二、明确红线,重申节庆假日“十一严禁”的纪律要求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国庆、中秋节日特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规定,切实做到“十一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即: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之机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赌酒赌博,确保党员干部不破防线、不触底线。  

三、落细落小,抓实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宣传,提早向全区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发信号。要积极探索现阶段监督检查的手段和方法,守住重要节点,抓住关键环节,盯住突出问题,有效调动和发挥干部群众监督力量,进一步拓宽整合监督渠道,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深层次问题。“两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释放信号,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区纪委此前部署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调研抽查和严禁收送“红包”专项整治两项工作,将列入此次区纪委节日监督检查内容。区纪委将组成明察暗访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采取直查快办或移交督办的方式,从严查处。  

四、严肃问责,坚决惩治顶风违纪行为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国庆、中秋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一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两节”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请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区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将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的书面材料以及附件1、2于2017年9月29日前,附件3于2017年10月9日前通过邮箱或传真报送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人:周军,联系电话:2134491(传真)、电子邮箱:bslydfs@126.com  

附件:1.全区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监督检查统计表  

2.全区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线索登记表  

3.全区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线索处理情况统计表  

中共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  

抄送:乡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中央及省属驻隆单位党委(党组),区委巡察办。  

附件1  

全区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单位领导签名:  

组织明察暗访组  

(个)  

组织专项检查组(个)  

组织随机抽查组(个)  

检查单位数(个)  

发现问题或线索数  

处理问题或线索数  

填表说明:1.本表格请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纪(工)委(纪检组)主要领导签名后逐级汇总上报;  

2.“检查单位数”栏目填写各级纪(工)委、纪检组检查村(社区)以及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的总数。  

附件2  

全区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登记表  

填表单位: 单位领导签名:  

序号  

存在问题责任人  

所在单位及职务  

存在问题主要内容  

处理意见建议  

备 注  

填表说明:1.本表格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求和类别认真填写;  

2.“处理意见建议”栏目,要按照纪律规定明确提出处理类别的意见建议。  

附件3  

全区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处理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单位领导签名:  

序号  

存在问题责任人  

所在单位及职务  

存在问题主要内容  

处理结果  

备 注  

填表说明:1.本表格要对应《全区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登记表》,逐项填写;  

2.“处理结果”栏目,要按照纪律规定的处理类别规范填写。